01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1. 第十一章指出,「良善」的稱號不應僅歸於父神,正如歐諾米(Eunomius)——摩尼教(Manichæus)和巴底士安(Bardesanes)的模仿者——所聲稱的,也應歸於子神。子神以良善和慈愛創造了人,並藉著祂的十字架和死亡重塑了人。
現在讓我們繼續他論證的下一階段:「……獨生子自己將唯獨屬於父神的稱號歸於祂。因為祂教導我們,『良善』這個稱號唯獨屬於那作為祂自己[1]良善和一切良善之源,且始終如此的祂;祂將一切已然存在的良善都歸於祂,因此祂不會輕易將對一切已然存在之物的權柄和『存在者』的稱號歸於自己。」嗯,只要他將他的褻瀆隱藏在某種面紗之下,並試圖在不知不覺中用他辯證法的迷宮纏住他受迷惑的聽眾,我就認為有必要警惕他這種不公和隱秘的行為,並盡可能在我的論證中揭露潛藏的惡意。但現在他已經剝去了他謊言的一切偽裝,並以明確的措辭公開宣揚他的褻瀆,我認為再用邏輯駁斥的方式來對付那些不隱瞞自己不敬虔的人,是多餘的勞動。因為我們還能發現什麼比他們自己在著作中向我們展示的現成證據,更能有效地證明他們的惡意呢?他說唯獨父神配得上「良善」的稱號,唯獨祂配得這個名字,理由是連子神自己也同意良善唯獨屬於祂。我們的控告者已經為我們辯護了:因為或許在我之前的陳述中,我的讀者認為我表現出某種輕率的傲慢,當我試圖證明那些與基督為敵的人將祂描繪成與父神的良善無關時。但我認為現在已經由我們對手的承認證明了,我們對他們的這種指控並非不公。因為他說「良善」的稱號唯獨屬於父神,唯獨祂配得上這個稱呼,他藉此揭示了他的真實含義,將他先前隱藏的邪惡公之於眾。他說「良善」的稱號唯獨適合父神。他是指這個稱號所包含的意義,還是指脫離其固有意義的稱號?如果他只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將「良善」的稱號歸於父神,那麼他因其不理性而值得憐憫,因為他只允許父神擁有一個空洞名字的聲音。但如果他認為「良善」這個詞所表達的概念唯獨屬於父神,那麼他因其不敬虔而應受憎惡,因為他正在自己的觀點中復興摩尼教異端的瘟疫。因為正如健康與疾病,良善與邪惡也是相互毀滅的,所以一個的缺席就是另一個的存在。如果他因此說良善唯獨屬於父神,那麼他將良善從除了父神之外的一切可想像的存在物中切斷,以至於獨生子神也與良善一同被排除在外。因為正如斷言唯獨人能笑,意味著沒有其他動物擁有這種特性一樣,斷言良善唯獨在父神裡面,就是將萬物與那特性分離。那麼,如果正如歐諾米所宣稱的,唯獨父神有權擁有「良善」的稱號,那麼這個詞就不會被恰當地應用於任何其他事物。但意志的每一個衝動,要麼是按照良善運作,要麼是傾向於相反。因為既不傾向於此也不傾向於彼,而是保持平衡狀態,是無生命或無知覺受造物的特性。如果唯獨父神是良善的,祂的良善不是後天獲得的,而是在祂的本性之中,並且如果子神,正如異端所願,不分享父神的本性,那麼不分享父神良善本質的祂,當然同時也被排除在「良善」稱號的份額之外。但那既無權擁有「良善」的本性也無權擁有「良善」之名的人——他究竟是什麼,即使我避免說出褻瀆的詞語,也無人不知。因為對所有人來說,歐諾米如此熱衷的目標是將對子神的觀念引入對邪惡和與良善相反之物的懷疑。因為不善者屬於何種名字,對每一個有理性的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正如不勇敢者是懦弱的,不公義者是不公義的,不智慧者是愚蠢的,所以不善者顯然擁有與之相反的名字,而這正是基督的敵人希望將獨生子的觀念推向的,藉此他成為教會的另一個摩尼或巴底士安。關於這些言論,我們說我們的發言不會比沉默更有效。因為即使一個人說無數的話,並提出所有可能的論證,也無法說出比他們自己公開且毫不掩飾地宣稱的,對我們的對手更有害的話。因為還有什麼比否認祂是良善的,更能對他們惡意發出更嚴厲的指控呢?「祂本有神的形像,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2]」,反而降卑到人性的低微境地,而且這樣做完全是出於對人的愛。告訴我,你們「為何這樣報答主[3]」?(因為我將借用摩西對以色列人的話語);祂難道不善嗎?當你只是無靈的塵土時,祂卻賜予你神聖的美麗,並將你提升為祂自己有靈能力的形像。祂難道不善嗎?祂為你的緣故取了奴僕的形像,並為那擺在祂面前的喜樂[4]而不畏縮地承受了因你的罪而應受的苦難,並為你的死亡獻上自己作為贖價,並為我們的緣故成為咒詛和罪。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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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子神的良善:關於聖貴格利對代詞 σφετέρας(spheteras,祂自己的)笨拙用法的評論,請參見下文第233頁。 [2] 參腓立比書二章6節 [3] 申命記三十二章6節。 [4] 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