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薩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文選

Gregory of Nyssa works
用語:

14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14. 他接著討論猶諾米烏(Eunomius)和教會關於聖靈的觀點;並指出父、子和聖靈並非三位神,而是一位神。他也討論了「順服」的不同含義,並藉此表明萬物順服於子,與子順服於父是同一回事。

關於他對聖子的褻瀆,就說到這裡。現在讓我們看看他對聖靈有何言論。「在他之後,我們相信,」他說,「保惠師,真理的靈。」我想,凡讀到這段話的人,都會清楚他這樣歪曲主所傳給我們的信仰宣告,在關於子和父的陳述中,其目的是什麼。儘管這種荒謬之處已經被揭露,我仍將盡力用簡短的文字,闡明他詭計的目的。正如在前一個例子中,他避免使用「父」這個名稱,以便不將子納入父的永恆之中;他避免使用「子」這個稱號,以便不藉此暗示子與父的自然親緣關係;同樣在這裡,他也避免說「聖靈」,以免藉此名稱承認聖靈榮耀的威嚴,以及祂與父和子的完全合一。因為「靈」和「聖」這兩個稱謂,聖經同樣應用於父和子(因為「神是個靈」[1],以及「我們面前受膏的主是靈」[2],並且「主我們的神是聖的」[3],還有「一位聖者,一位主耶穌基督」[4]);為了避免讀者心中因聖靈與父和子共享其榮耀稱謂而產生任何正統的聖靈觀念,他因此欺騙愚昧人的耳朵,改變了神在傳授這奧秘時所闡明的信仰詞語,可以說,藉著這種順序,為他對聖靈的褻瀆打開了通道。因為如果他說「我們相信聖靈」,而「神是個靈」,任何受過神聖事物教導的人都會插話說,如果我們要相信聖靈,而神被稱為靈,那麼祂的本質肯定與那些以恰當意義接受相同稱號的本質沒有區別。因為所有那些不是不真實地、也不是隱喻地,而是恰當地、絕對地以相同名稱指示的事物,我們必然被迫承認,由這種名稱同一性所表示的本質也是同一的。因此,他壓制了主在信仰公式中指定的名稱,說:「我們相信保惠師。」但我被教導,這個名稱也被受默示的聖經同樣應用於父、子和聖靈。因為子將「保惠師」的名稱同樣賦予自己和聖靈[5];而父,當祂被說成施行安慰時,當然也將「保惠師」的名稱歸為己有。因為施行安慰之工的,當然不會輕視屬於這工作的名稱:因為大衛對父說:「主啊,祢曾幫助我,安慰我」[6];而偉大的使徒也將同樣的話應用於父,他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祂在我們一切的患難中安慰我們」[7];約翰在他的一封大公書信中,也明確地將「保惠師」的名稱賦予子[8]。不僅如此,主自己說將要差遣另一位保惠師給我們,當祂談到聖靈時,清楚地首先肯定了這個稱號是屬於祂自己的。但是,由於παρακαλεῖν(parakalein,安慰/懇求)這個詞有兩種含義[9]——一種是懇求,藉著言語和尊重的姿態,促使我們所求之人對我們所求之事產生同情——另一種是安慰,為身體和靈魂的痛苦提供補救性的關懷——聖經肯定了保惠師的概念,無論在哪種意義上,都屬於神聖的本質。因為保羅有時藉著παρακαλεῖν這個詞,向我們展示神的醫治能力,正如他說:「那安慰喪氣之人的神,藉著提多來,安慰了我們」[10];而有時他則以另一種含義使用這個詞,當他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著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11]。既然這些事情是如此,無論你如何理解「保惠師」這個稱號,當它用於聖靈時,你都無法在任何一種意義上將祂與父和子在其中共享的地位分開。因此,他即使願意,也未能藉著將聖經也歸於父和子的屬性歸於聖靈,來貶低聖靈的榮耀。但是,猶諾米烏稱祂為「真理的靈」,我想他自己的願望是藉此短語暗示順服,因為基督是真理,他稱祂為真理的靈,就好像說祂是真理的財產和動產,卻沒有意識到神被稱為公義的神[12];我們當然不會因此理解神是公義的財產。因此,當我們聽到「真理的靈」時,我們藉著這個短語獲得了符合神性的概念,藉著其後的詞語被引導到更高的解釋。因為當主說「真理的靈」時,祂立刻補充說「從父出來的」[13],這是主從未對任何受造之物說過的事實,無論是可見的還是不可見的,無論是寶座、主權、權柄、權勢,還是任何在今世或來世所稱的名稱。那麼很明顯,所有受造之物都被排除在外的事物,是未受造之物的特殊和獨有之物。但這個人卻要我們相信「敬虔的引導者」。那麼,一個人就應該相信保羅、巴拿巴、提多、西拉、提摩太,以及所有引導我們進入信仰之路的人。因為如果我們要與父和子一同相信「引導我們敬虔的」,那麼所有的先知、律法師、列祖、傳道者、傳福音者、使徒、牧師和教師,都與聖靈享有同等的尊榮,因為他們是後來者的「敬虔引導者」。他接著說:「藉著獨一的神,藉著獨生子而存在。」在這些話中,他將他所有的褻瀆歸結為一點。他再次稱父為「獨一的神」,祂使用獨生子作為產生聖靈的工具。他在聖經中找到了這種觀念的什麼影子,以至於他敢於做出這種斷言?他是從什麼前提推斷出他的褻瀆達到如此結論的?哪位福音書作者說過?哪位使徒?哪位先知?不,恰恰相反,每一卷神所默示的聖經,都是藉著聖靈的感動寫成的,都證明了聖靈的神性。例如(因為最好從實際的見證來證明我的立場),那些領受權柄成為神兒女的人,都見證了聖靈的神性。誰不知道主的話語告訴我們,凡從聖靈生的都是神的兒女?因為祂如此明確地將神兒女的誕生歸於聖靈,說,凡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凡從靈生的就是靈。但凡從聖靈生的,都被稱為神的兒女[14]。同樣,當主向祂的門徒吹氣,將聖靈賜給他們時,約翰說:「從祂的豐盛裡我們都領受了」[15]。而「神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16],偉大的保羅也證明了這一點:是的,而且,藉著先知以賽亞也證明了,關於賜給他的神聖顯現,當他看見那坐「高高在上寶座」上的[17];較古老的傳統確實說,向他顯現的是父,但福音書作者約翰將這預言歸於我們的主,說,關於那些不相信先知所說關於主的話的猶太人,「以賽亞說這些話,是因為他看見了祂的榮耀,並且說到祂」[18]。但偉大的保羅在羅馬對猶太人講話時,將同一段經文歸於聖靈,他說:「聖靈藉著先知以賽亞向你們的祖宗所說的話是不錯的,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19],在我看來,藉著聖經本身表明,每一個特別的神聖異象,每一個神顯現,每一個以神位格說出的話語,都應理解為指父、子和聖靈。因此,當大衛說:「他們在曠野惹神發怒,在荒地叫祂擔憂」[20]時,使徒將以色列人對神的輕蔑歸於聖靈,用這些話說:「所以聖靈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的日子一樣;在那裡,你們的祖宗試探我」[21],並接著將預言中所有歸於神的,都歸於聖靈的位格。那些因為我們持有這些觀點而反覆指責我們「三位神」的人,或許還沒有學會如何數數。因為如果父和子沒有被分為二(因為他們,根據主的話,是一,而不是二[22]),如果聖靈也是一,那麼一加上一怎麼會被分為三位神的數目呢?難道不是更清楚地表明,沒有人可以指責我們相信三位神的數目,除非他自己首先在他的教義中主張兩位神?因為只有加上二,一才構成三位神。但是,對於那些敬拜一位神,藉著父、子和聖靈的名所表達的神的人,哪裡有三神論的指控空間呢?

然而,讓我們重新審視猶諾米烏的完整陳述:「從獨一的神藉著獨生子而存在,這個靈也——」有什麼證據表明「這個靈也」是藉著獨生子所造之物之一呢?他們當然會說「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23],並且在「萬物」這個詞中,「這個靈也」被包括在內。我們對他們的回答是:凡被造的,都是藉著祂造的。現在,保羅告訴我們,被造之物是可見的和不可見的,寶座、權柄、主權、執政的、掌權的,而在寶座和權柄之下,保羅將基路伯和撒拉弗也算在內[24]:這就是「萬物」這個詞的範圍。但對於聖靈,作為超越被造之物本質的,保羅在列舉現有事物時隻字未提,沒有藉著他的話語向我們指出祂的從屬地位或祂的存在;但正如先知稱聖靈為「良善的」、「正直的」和「引導的」[25](藉著「引導的」這個詞指出控制的能力),同樣,使徒也將獨立的權柄歸於聖靈的尊嚴,當他肯定祂隨己意在萬事中運行一切[26]。再者,主在與尼哥底母的談話中,也顯明了聖靈獨立的能力和運行,祂說:「風隨著意思吹」[27]。那麼,猶諾米烏怎麼會走得這麼遠,將祂也定義為藉著子而存在的事物之一,並被判處永遠的順服呢?因為他將祂描述為「一次性地順服」,將引導和治理的靈束縛在某種我不知道的順服形式中。因為「順服」這個詞在聖經中有許多含義,並且以多種不同的意義被理解和使用。因為詩篇作者說,甚至非理性的大自然也被置於順服之下[28],並將那些在戰爭中被擊敗的人歸於同一詞語[29],而使徒則吩咐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30],並且那些被任命為祭司的人應該讓他們的兒女順服[31],因為他們的不規矩行為會給他們的父親帶來恥辱,就像祭司以利兒子的情況一樣。再者,他談到所有人都順服於神,當我們所有人都藉著信心彼此聯合,成為主在萬有中的一個身體時,就像子順服於父一樣,當萬物,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萬物,都一致地敬拜子,這就歸於父的榮耀;正如保羅在別處說:「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32]。因為當這事發生時,保羅的偉大智慧肯定,那在萬有中的子,藉著那些在祂裡面之人的順服,而順服於父。猶諾米烏所主張的聖靈「一次性地順服」是哪一種,因此無法從他所拋出的短語中得知——無論他指的是非理性受造物的順服,還是俘虜的順服,還是僕人的順服,還是受管教的兒女的順服,還是藉著順服而得救之人的順服。因為人順服於神,對於那些如此順服的人來說,就是救恩,正如先知所說,他的靈魂順服於神,因為救恩藉著順服從祂而來[33],所以順服是避免滅亡的手段。因此,正如病人渴望尋求醫術的幫助一樣,那些需要救恩的人也渴望順服。但是,那使萬物活著的聖靈,需要什麼生命,以至於祂要藉著順服為自己獲得救恩呢?既然他既不是憑藉任何神聖的言論來主張聖靈的這種屬性,也不是藉著可能的論證來發出這種對聖靈的褻瀆,那麼對於明智的人來說,顯然他對聖靈的褻瀆是毫無根據的,既沒有聖經的權威支持,也沒有任何邏輯上的推論。

腳註


腳註

[1] 約翰福音四章24節

[2] 參閱七十士譯本(LXX)耶利米哀歌四章20節 [3] 詩篇九十九篇9節 [4] 參閱希臘禮儀中,祭司在聖禮提升聖物時的回應。 [5] 約翰福音十四章16節 [6] 詩篇七十六篇17節 [7] 哥林多後書一章3-4節 [8] 約翰一書二章1節(欽定本譯為「中保」) [9] 「保惠師」(Paraclete)這個名稱即源於此,意為安慰者或中保。 [10] 哥林多後書七章6節 [11] 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 [12] 經文作「神被稱為公義」,但論證似乎需要所有格。此處可能指詩篇四篇1節。 [13] 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 [14] 參閱約翰福音一章12節,三章6節;羅馬書八章14節;約翰一書三章3節。 [15] 約翰福音二十章21節,以及一章16節。 [16] 歌羅西書二章9節 [17] 以賽亞書六章1節 [18] 約翰福音十二章41節。「較古老的傳統」大概是指猶太人的古老解釋。 [19] 參閱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5、26節。引文並非逐字引用。 [20] 參閱詩篇七十八篇40節 [21] 希伯來書三章7節 [22] 約翰福音十章30節 [23] 參閱約翰福音一章3節 [24] 參閱歌羅西書一章16節;但列舉內容差異甚大。 [25] 最後一個稱號來自詩篇五十一篇14節(πνεῦμα ἡγεμονικὸν,拉丁通行本的「Spiritus principalis」,英文譯本的「free spirit」);第12節的「right spirit」也被聖貴格利應用於聖靈,而「good」這個稱號則來自詩篇一百四十二篇10節。 [26] 參閱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 [27] 約翰福音三章8節 [28] 詩篇八篇7、8節 [29] 詩篇四十七篇3節 [30] 提多書二章9節 [31] 提摩太前書三章4節 [32] 參閱腓立比書二章10、11節,這段經文顯然被視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8節的解釋。 [33] 參閱詩篇六十二篇1節(七十士譯本)。